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准备材料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采集表;
二、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证明文件。
各项材料的详细说明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1、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简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2、签章须是原件。
二、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
2、例外交存(对提交材料有特殊要求时,如保密要求)在无特殊要求前提下,通常选择:一般交存
交存方式:
源程序和文档提交前、后各连续1500行,文档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不少于30行,有插图的页面可不计行数)。总量不足的,应当全部提交。
鉴别材料中含有商业和技术秘密,或不愿透露的内容时,可选择:例外交存
分为三种交存方式: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4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所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2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6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4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30页。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2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6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4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30页。
三、相关证明文件
包括以下两项: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2、权利归属证明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
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
转让协议;
•如独立开发的,则不需要任何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证书的时限
一般约为40个工作日左右。
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加急程序,加急办理时限分别为5、7、10、15、20个工作日等多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