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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的通知

作者:    出处:    浏览次数:57(2015-07-16)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设施)项目的通知》(苏科资〔2015〕8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度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人才站点(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4类。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人才站点(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须符合省科技厅发布的项目立项标准。其中,已获苏州市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可申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
2.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主营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配备必需的分析试验仪器装备,拥有专业研发队伍,中高级职称科技人员10人以上,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年投入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项目建设期内有科技项目和专利等研发产出。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1.(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由各板块严格按照相应立项标准负责辖区内各类研发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常熟市科技局负责审核、评审和推荐工作。
(2)上述3类项目无需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申报书模板及立项标准请到常熟市科技局网站的“通知公告”中下载。
(3)上报书面材料。申报单位按类型要求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按封面、信息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于8月5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常熟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电话:52776926。
2.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仍按照往年申报流程,登陆苏州科技局网站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经审核通过后,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常熟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其他事项
各板块务必按照2015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紧扣申报要求,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完成年度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目标任务。
  
附件材料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7月16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