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专区

当前位置:特色专区 > 江苏省

关于做好2015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考评的通知

作者:    出处:    浏览次数:79(2015-07-09)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科技局:

为提升全省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根据2015年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现将2015年建在企业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企业工程中心”)新建与绩效考评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

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苏科条发[2015]136号)文的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工程中心的受理、评审工作,并按照省科技厅分配的推荐名额(具体名额详见附件),于8月31日前将新建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科技厅。各地推荐名单要结合所辖县(市、区)2014年大中型企业和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合理安排。

二、绩效考评

2015年企业工程中心绩效考评以新材料领域为主,请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等3个计划单列试点县市纳入所属省辖市考评,不单独组织)按照(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开展本地区本技术领域的企业工程中心绩效考评,按并将排名前30%与排名后5%名单,于831日前正式推荐报省科技厅。

三、验收

2012年立项建设的企业工程中心建设期已届满,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科技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本辖区的验收工作,于831前将建议验收结果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   任志宏  025-83359374

省科技条件服务中心   陈  量  025-85485873

电子邮箱:kjjcss@163.com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578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