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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作者:    出处:    浏览次数:116(2017-03-29)

    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并出具推荐意见至市科委;县(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受理工作。省辖市科委、财政局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一般在2月份或3月份。以市科委网站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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