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苏州市天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类别 | 创新创业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机构 | 高新处 |
有效期 | 至 | 作用范围 | |
级别 | 政策解读 | 关键词 | |
为促进苏州市天使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助推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根据《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18〕62号)、《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8〕9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加快推进产业资本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府〔2020〕65号)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科技局起草制定《苏州市天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2014年,市科技局制定出台《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实施办法》(苏科规〔2014〕2号),2015年,市科技局制定出台《苏州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5〕5号)。经过近六年的探索发展,阶段参股已累计立项29个,已设立子基金22支,实缴总额19.6亿元,阶段参股实缴出资2.89亿元,实缴资金引导倍率达6.78倍;子基金已投资项目152个,其中初创期科技型企业95个,纳入返投比例的金额为3.52亿元,有效引导我市天使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同时,在支持对象界定、政策支持方式等产生了新需求,需要重新修订完善相关政策。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分为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阶段,在参考借鉴杭州、深圳等地经验做法,与市科创投公司多次商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发函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市相关政府部门、各市、区科技局和各金融机构等多个层面意见。经多轮意见征求和完善补充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办法》。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资金来源、主管部门、运行机构职责分工和天使投资项目形式。 第二章“支持对象”,明确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概念、天使投资阶段参股支持对象、天使投资奖励补贴支持对象和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支持对象。 第三章“天使投资阶段参股”,进一步明确了天使投资阶段参股支持对象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章“天使投资奖励补贴”,进一步明确了天使投资奖励补贴支持对象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进一步明确了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支持对象、触发条件和省市联动情况。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明确了天使投资阶段参股、天使投资奖励补贴和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处理,各市、区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规定,《办法》施行时间、有效期和原政策废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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