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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州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类别 其他 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有效期 作用范围
级别 政策解读 关键词
  为提高我市科技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和《关于印发苏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7〕15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制订了《苏州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订背景
  2017年9月,“对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处罚”等五项行政处罚权力由江苏省科技厅下放至苏州市及下属县级市的科技部门。我局根据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起草制订了此《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制订过程
  制订过程主要分学习调研、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阶段。在参考借鉴长沙、西安等地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座谈等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板块科技局、市政府法制部门、高校法学专家、局法律顾问位等多层面意见。经三轮意见征求和完善补充后,最终形成《实施细则》。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二十三条
  第一条  制订的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  细则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界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含义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至第六条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七条至第十条  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对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区分
  第十一条  承办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裁量证据
  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  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第十五条  单处和并处
  第十六条  集体讨论事项
  第十七条 登记制度
  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
  第十九条  部门监督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实施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