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2023年度吴中高新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预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吴中高新区内所有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请扫描文末二维码,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一)截止正式申报日期,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分值结构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九)凡2020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0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吴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3年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申报。
(一)正确归集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中,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建议企业严格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要求,合理有效归集研发费用,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并同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二)加快布局知识产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知识产权分值高达30分,分为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建议企业应按照自身研发项目进展情况,有序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工作。
(三)做好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分值高达30分。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四)优化组织管理体系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分值为20分。建议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并实施研发组织管理体系。研发投入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会计准则需规范到企业具体的财务归集和研发费用核算的日常工作中,并严格遵守。
1. 所有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进行本次申报;
2. 请企业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相关内容将作为后续培训辅导的重要参考;
3. 请企业尽快完成填报,吴中高新区每月月底整理汇总高企预申报名单,并依照“先填报先辅导”原则开展高企申报相关服务。
六、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67682292
高新区科创局 66210082
木渎镇经发局 66790018
胥口镇经发局 66218637
临湖镇经发局 6653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