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2023年江苏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吴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 在吴中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之后成立);
3.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 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 在吴中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 成立5年之内(2018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3~2017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二、推荐要求
1. 电子版材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2)word版、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word版、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2)及附件盖章扫描件PDF版;
2. 纸质材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和附件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
3. 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开发区科创局,截止时间:4月12日。
三、其他事项
1. 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 各开发区科创局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3. 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每年需重新参与评审;
4. 原则上准备报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需报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
5. 省级以上高新区单独推荐上报,需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截止日前报区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吴中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2292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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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2.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3. 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