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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通知

作者:吴中高新区发布    出处:吴中高新区发布    浏览次数:666(2022-04-06)

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2〕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高效推进吴中区2022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 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其中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

━ ━ ━ ━ ━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02

申报途径及要求

1. 申报企业按照各类别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进行自评,自评分低于65分的,建议培育更加成熟后申报。

2. 自评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本次申报仅征集工业类的),符合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到吴中区工信局投资与科技科,在得到纸质材料通过初审通知后企业再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填报申请及佐证材料(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 自评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到吴中区工信局投资与科技科;自评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类)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到吴中区工信局信息产业科。


03

材料提交要求

企业报送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4月20日前,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5月9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后报送至吴中区工信局,完全相同内容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步提交相应受理科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附件,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附件)。
04

联系方式

投资与科技科(工业类):0512-65287617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二期1206室信息产业科(软件类):0512-65273630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二期1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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